时间:2023-09-11 17:51: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王法官,实在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们如此高效,42起纠纷也不会在诉前得到调解,现在案子已经解决了,这面锦旗你一定要收下……”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某物业公司将小区部分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电梯使用费、新能耗电费、生活垃圾清运费及违约金。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王维妙发现该批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是涉及众多当事人的利益,于是联合特邀调解员分析研判案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王法官决定进行实地走访,在物业公司,法官了解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主要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硬件设施配备不足等,导致部分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服务费。
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官多次为双方当事人组织“背对背”调解,首先向双方释明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向业主们分析了拖欠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向物业公司指出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均意识到自身问题,于是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中,物业公司对之前业主们指出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表示会尽快完成整改,业主们对该方案表示认可,同意按照方案执行。
业主:“小区是大家的,我们居住在这里,都希望小区的变得越来越好。”
物业:“我们会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给大家创造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物业公司承诺立即整改管理漏洞并免除业主违约金,业主承诺如实支付物业费,自此42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