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6:57: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陆向磊、张琪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案件梳理
2021年9月张某委托孙某运送货物,孙某在运输途中将货物出售他人。后经协商孙某承诺于2021年10月底前向张某清偿22000元。因孙某未按期付款,张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向张某赔偿货款22000元。
2022年3月,张某向蓝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了部分案款后,被执行人孙某便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9月11日下午,办案法官接到张某的电话,说其发现被执行人孙某驾驶一辆货车在河南某地出现,请求法院前来强制执行。办案法官向院领导汇报后便立即从陕西蓝田启程赶赴河南。
当天晚上11点左右,干警按照张某提供的信息赶到被执行人孙某家门口。为了减少对家中老人和孩子的影响,办案人员没有直接进门,而是守在门口,通过电话联系孙某,希望他能主动配合法院执行。30分钟过后,本来还拒绝开门的孙某通过监控看到办案人员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便主动打开了大门。干警抓住机会做其思想工作,很快孙某和家人便主动筹钱并当场支付了张某剩余的18000元。做完结案笔录已是凌晨1点多,秋雨清凉,但办案人员的心却是暖呼呼的。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蓝田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审核:姚启明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