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01: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赵倩
“谢谢法官,感谢您对我工作的体谅,既没有耽误我的工作,又圆满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2023年9月11日,西安阎良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离开时激动地对法官说了上面的内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0年12月,被告冯某以家庭经济紧张为由,向原告何某借款。后,原告何某多次向被告冯某索要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被告均拒接电话,后法院依法向被告冯某邮寄送达了应诉材料,被告冯某本人签收。案件开庭时,被告冯某未到庭,法院对该案件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
为妥善化解双方的问题,承办人多次联系被告冯某,终于在2023年9月8日联系上了被告冯某。在与被告冯某电话沟通中,了解到被告冯某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患病需要长期服药,小儿子还在上学,其每天在某工地上打工。在承办人询问被告冯某开庭为何没有来时,被告冯某声音低沉地说“家里负担重,我不能请假,请假会扣工资,下雨了就不需要请假,我来法院”。承办人查看了天气预报,预报2023年9月11日有雨,便和被告冯某有了 “雨天的约定”,如果9月11日下雨,冯某就来法院处理此案。
2023年9月11日早上,雨如约而至,承办人按照“约定”拨通了被告冯某的电话,被告冯某表示下雨天工地停工了,下午3点会准时到法院。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法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去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从公正客观的角度出发,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劝说双方减少对抗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个案例,一个故事,一次探寻公平正义之旅。在工作中,阎良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将调解贯彻在诉讼的全过程中,为各类纠纷找到最佳解决途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公平正义获得感。
审核:姚启明
编辑:刘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