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部署!西安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

时间:2023-09-14 14:19:4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西安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贯彻落实工作?

9月13日,西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动员部署会,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建军主持。

 

会上,西安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晓宇传达了省委、市委和省高院主要领导对西安中院工作的批示,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方红卫对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工作的批示及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婧在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举措”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姚建军副院长解读了西安中院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的五个方案。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体现政法机关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法院围绕大局、主动履职、能动司法、担当作为的重要行动航标。”会议指出,“两行动”“两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的必然要求,是全市法院守正创新、服务大局、助力西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西安法院追求卓越夯实根基、加压奋进强补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如何聚焦“五个活动”,锚定“五个目标”,扎实推动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会议强调,一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坚持依法快审快判,提升审判质效,惩治一批侵企违法犯罪。二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审判管理,持续整治企业反映的顽瘴痼疾。三要开展法治服务提质增效活动,积极抓好企业合规调研,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合规发展。

就如何保护科技创新,激发科创活力,为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会议要求,一是全力支持市场主体探索创新,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企业诚信约束和信用修复,切实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积极帮助被侵害企业挽回损失。二是建立健全激励作为容错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有效盘活生产要素资源,帮助陷入困境的科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西安中院“双中心”司法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强化法院与行政主管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衔接,全面整合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纠纷调解等资源,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法治保障,营造支持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提升理念认知,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推进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发展规划》编制,打造立足西安、服务全省、面向西部、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诉讼优选地。二是要提供涉外法律风险预警,增强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沟通合作,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机制,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化需求。三是要依法办理涉外案件,探索建立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国际公路运输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机制,完善简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将示范区作为涉外法律服务的首选地。

会上,莲湖区法院、未央区法院

鄠邑区法院、蓝田县法院

作表态发言

莲湖区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张鹏

 

加大科创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督促引导被告人退赃退赔,积极帮助被害企业挽回损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委托调解+技术调查+专家咨询”审理模式,缩短审判周期。加大涉知识产权案件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主体和辖区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未央区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段红军

 

巩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成果,加强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大侵权惩处力度,不断提高违法成本,服务保障秦创原未央“1311”创新示范带建设,为区域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出贡献。

 

鄠邑区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董刚

 

全面落实与鄠邑区政府签订的《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凝聚府院合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排除企业诉讼隐患,打造“无讼园区”“无讼企业”示范点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合规发展。

 

蓝田县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王娜娜

 

进一步完善“蓝约融治”乡约诉源治理品牌体系,依托“枫桥+乡约”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庭所共建 三治融合”工作室,凝聚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合力,在创建无讼园区、巡回审判点、对口调解点等方面持续用力,努力让诉源治理工作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展现更大作为。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西安中院设主会场,各区县法院设分会场。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执行局长、副局级干部,各区县法院院长,政治部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法院院领导及内设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审核:姚启明

编辑: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