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7:16: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卓芸
当检察官打开办公网页时,首先映入眼前的就是一行提醒信息:“您办理的某某案件已被监控”……这是综合业务部门又在履行流程监控职能了。
“流程监控”是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受理、期限、程序、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这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方式之一。
近年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不断优化流程监控工作,构建流程监控案件化办理模式,以送案审核为依托,实现“应监督”案件全覆盖,形成主动预警、监控到位、整改及时、全程留痕的监控模式。同时,明晰办案检察官的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每天不定时进行系统巡查,对案件办理的各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监督,各业务部门积极协助,及时整改,共同形成流程监控的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该院共计办理流程监控案件91件次,以严、细、实的内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继续抓好流程监控工作,扩大监督点位和监督范围,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的理念,既帮助办案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又防止对正常办案活动的不当干预,杜绝监督表面化、形式化,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