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4:22: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教育部等九部门共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10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
《意见》明确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这项制度旨在发动全社会力量,织密预防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护网。
为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有效落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邀请公安局、科教体局等召开联席会,加强与各强制报告责任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主体责任,达成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合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在履职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医疗行业、旅馆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追责、倒查、整改等,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为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知晓率,常态化开展《意见》进校园、进医院、进机关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宣传讲解等形式,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罗媛)
审核:姚启明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