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 17:20: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国庆、李丹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联合多部门成功化解一起残疾人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既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也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9月19日,当事人家属到庄里人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张某与齐某均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人经人介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户籍信息的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随着齐某父母相继去世,张某和齐某的同居生活陷入困境,张某被其母亲接回。因无法将张某户籍迁回,导致张某的医保、养老和残疾补助金等都无法办理,故张某母亲将张某带至庄里人民法庭寻求帮助,请求法院判决张某和齐某离婚。
因案件关系到残疾人权益保护,庄里人民法庭高度重视,在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庭首先联系齐某所在村委会为其指定监护人,法庭干警为双方联系办理法律援助、主动调取相关证据。调取的证据表明张某和齐某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属于事实婚姻,张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按照法律规定,张某也无法单独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案件虽结,但矛盾没有根本化解,张某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其生活会更加困难。为有效解决纠纷,法官没有放任不管,而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妥善解决了齐某的财产诉求,取得了齐某亲属的支持;齐某亲属也主动配合办理了张某的户籍迁移手续;最后法庭对接社保、残联等部门,协助张某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障手续,张某的生活得到了保障,本案案结事了。
锦旗不仅是对法官的感谢,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激励,一直以来,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够更快更好实现,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竭尽所能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