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6 09:33: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0月11日,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前往白勉峡镇黄泥池村巡回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并为旁听群众现场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11月,被告胡某及其丈夫岳某“借新还旧”向原告西乡农商行茶镇支行借款25万元,借期两年,到期还本付息,被告齐某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继续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贷款逾期后,胡某夫妇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加之岳某后期因病死亡,银行无奈将借款人胡某和担保人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二被告,核查案件事实。得知胡某因病行动不便,担保人齐某外出未归,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择期开庭。庭审中,被告胡某陈述该笔贷款为“背皮”贷款,实际用款另有其人,故而拒绝向银行还款;担保人齐某则提出只愿承担胡某还款后剩余部分的陈述意见,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不具备调解基础,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陈诉最后意见,最终判决:由胡某在90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由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后,针对基层诉讼中常见易发的金融借款纠纷,法庭庭长余明书现场普法,向双方当事人、村组干部及旁听群众以“案例说法”的方式讲解了“‘背皮贷款’中谁是还款人;担保需谨慎,莫为了‘面子’坑了自己;生前贷款,死后由谁偿还”等内容。同时,以辖区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借款案件为例,向在场群众普及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引导大家诚信做人、诚信经营、诚信做事。
西乡法院茶镇法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积极转变审判模式,将坐堂问案变为下乡办案,深入田间地头、村组一线巡回审理,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加大了“以案释法”普法力度,努力打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刘琼)
审核:姚启明
编辑: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