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9 14:27: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婷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为建设平安洛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八号检察建议”内容一丝不苟的贯彻落实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对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查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单位的整改意见,发现部分单位整改未落实,对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以监督促整改,坚决避免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深入部分矿山企业,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学习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与公司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督促。
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调研、研讨会商,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实举措。积极探索与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两微一端”等载体,开展多形式释法说理活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院相关的工作要求,扎根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姚启明
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