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邻里因墙起纠纷 法官调解拆“心墙”

时间:2023-11-07 17:08: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谢谢法官,这事我确实也做得不对,都是邻居,这事以后不提了,我们两家会好好相处!”原告收到被告的赔偿和道歉后喜笑颜开,他向法官表示,缠绕心头多年的烦恼瞬间烟消云散。

今年6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引镇法庭收到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据原告表述,其在被告宅基地后方有一处自留地,原告自行将自留地拉土垫高,并在四周用砖头砌墙栽种树木和作物,由此影响了被告家后院房屋的采光和排水。被告发现后与原告进行理论但无果,一气之下将原告垒好的墙撬倒,由此两家的争执愈发激烈,后原告诉至法院希望被告赔偿损失。

因涉及邻里纠纷,李翌平法官决定去村里实地勘探了解情况。从村干部口中得知,在前期村委会组织的调解中,两家的年轻人已经达成和解,但原告家人对于被告撬墙一事一直耿耿于怀,故此案件在当时并未成功调解。

经过勘察与沟通,法官发现,原告虽主张被告赔偿,但更多的是想要被告的一个道歉。法官根据现有情况和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决定在开庭前先采取调解方式尝试解开双方心结。

当事人来到调解室,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为了使矛盾能够妥善化解,法官释法明理,明确双方诉讼请求,告知诉讼风险,向被告释明如需提起反诉并主张原告院墙影响被告房屋排水问题进行鉴定,很可能增加诉讼成本,同时对原告说明其砌墙行为对被告后院房屋采光和排水确实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也有一定责任。

法官以法律开路,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规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分析了双方各自的难处和实际情况,开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降低诉讼成本,妥善解决纠纷。让双方明白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邻里之间和睦关系才有利于长远发展。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及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统一意见并当庭履行完毕。困扰多年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放下芥蒂握手言和。

邻里关系无小事,邻里纠纷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引镇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镇法庭)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