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 16:39: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曼曼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妥善处理涉群体性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11月3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琨带领案件承办人,会同辖区党委书记共同前往案涉土地,现场勘查调解纠纷。
2012年,500余户村民将其名下土地流转给县内某茶叶公司用于茶叶种植,并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自2017年始,该公司便拖欠村民土地流转金至今未付,村民索要无果便向西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茶叶公司将土地恢复原状并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
“土地者,民之本也”,本起案件涉及人数多,且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综合前期案情,张琨一行到达现场后,仔细查看了案涉土地现状,当面听取群众诉求,并向其释明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随后,张琨与镇、村干部进行座谈,直面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为纠纷后续的实质性化解明确方向、奠定基础。张琨要求,后期的案件办理要在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统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做到讲事实、讲法律、讲依据;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深入一线,扑下身子扎实调查,避免坐堂办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