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0 17:33: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郭嘉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检察干警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
临潼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会,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交专人负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配置齐全分类投放设施
临潼区检察院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建设了一处标准的垃圾分类投放点。该投放点安设不同颜色标识的4个垃圾桶,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桶。桶身还有醒目的文字说明,指明每个垃圾桶内应投放的垃圾种类。投放点背景墙上张贴有常见垃圾的分类提示,便于日常干警们投放和管理。
多措并举开展分类宣传
临潼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横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知识,引导检察干警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加强对分类投放的监督,及时劝导乱扔垃圾、混合投放等不文明行为。
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会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促进机关生活垃圾减量、推动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助推公共机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