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2 21:16: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文博 林芳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内部分工协作,合力促进生效裁判主动履行,西安临潼法院执行局推动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节点把控等方式,坚持将执行工作前置,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以能动司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案情回顾
西安市某鼓风机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和西安市某工艺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B公司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将企业用地17.6亩交付于其使用。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B公司向A公司交付土地。B工艺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执源治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向A公司交付了土地,现A公司以过户请求权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配合其协助办理土地证。
执行法官了解到鼓风机公司的诉求后,考虑到当事人土地已交付完毕,起诉立案仅为协助办理土地证,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执源治理,研究后决定执行工作前置,邀请立案庭、综合庭召开案件研判会议。
会议决定
由执行法官协调A公司办理土地权属手续。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充分了解土地证办理相关规定后,多次联系A、B二公司,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协调化解矛盾,同时就案件情况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相关法律文书。
最终,A公司在不再次立案的情况下最高效率实现诉求。
下一步,临潼法院力争通过“立审执一体化”实现执源治理效果,主动加强执行工作与立案、审判两个阶段的衔接,将执行工作赶在前面,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探索,不断提高当事人主动履行率,提前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最大效率解决执行难题。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