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蓝田法院:秉公审理张正义 高效执行解民忧

时间:2023-12-07 20:54: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潘锐飞、刘梓墨

 

12月4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蓝田法院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法官的手中,表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感谢。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日,王女士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王女士作为某公司的渭南经销商,王女士先行向某公司支付货款定金4万元,在后续进货中按照货款的15%返还定金。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5日,某公司向王女士供应相应价值的货物,并进行抵扣。后因疫情影响,加之某公司搬离原办公场所,王女士亦未向某公司提出供货要求,双方再无业务往来。2023年7月13日,王女士诉至本院,请求某公司返还定金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等。经法院判决某公司返还剩余合同款项39452元。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在履行期间内自动履行义务,王女士于2023年11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女士多次到法院了解案件进展,执行干警一方面做好王女士的心理疏导工作、耐心解答疑问;另一方面就被执行人经营地址搬迁、银行账户无存款、无财产线索、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积极寻找案件执行的突破口。

最终,执行干警通过工商档案调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及时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被执行人应该积极履行义务,如不配合履行义务将面临企业失信、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企业的后续经营也会处处受限。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他们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最终于11月24日王女士拿回了自己货款。

本案件的快审快执,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今后,蓝田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判决,快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蓝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