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1 16:55:34来源:作者:
三原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为实现案结事了,办案法官在调解结案后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缓解了执行压力。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9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无子女,后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常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感情,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分别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在多次调解和好未果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协议中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也予以分割,女方自愿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100000元整。随着履行期限的临近,男方找到法官称担心女方不给付房款,吴法官随即联系到女方,讲明利害关系,经过一番劝说交流,女方于2023年11月29日即履行期满前一天来到诉讼服务大厅,在法官见证下当场支付了100000元。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划上了圆满句号。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三原法院深入开展“审执一体化”,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真正做到为社会治理增效赋能。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