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1 17:01: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怀周
近年来,高空坠物、高空抛物频发,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西安未央法院高铁新城法庭杨怀周法官就审理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高空坠物损害赔偿案件。
2022年4月某日中午,被告某装修公司在某小区10楼进行中央空调外机安装。因外机沉重,不慎砸碎窗户玻璃。玻璃碎片坠落,砸到原告某工程公司停放在楼下的奔驰轿车、路虎越野车各一辆。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修车费、车辆折旧费共计6.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某装修公司在高空安装中央空调外机时,操作不当,撞碎窗户玻璃,碎片坠落砸伤原告车辆,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在本次车辆损害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某装修公司赔偿原告某工程公司修车费、车辆折旧费共计6.5万余元。该装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西安中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大家,切勿高空抛物!一个小小的烟头,可能让一个家庭由此破碎。杜绝高空坠物!一个小小的花盆,一片小小的玻璃,可能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头顶的安全。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