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3 09:20: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菲
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并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
明确责任划分,开展创卫活动。坚持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带队参与,做好区域创卫表率,联合解决包抓路段、门店重点、难点问题9次。开展“创卫”工作以来,督促责任单位、包抓门店、落实道路卫生整治20余次,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单位、门店发放问题交办单5份,责令限期整改,让区域环境美起来,净起来。
持续环境整治,提升区域颜值。自“干净洛南”活动开展以来,坚持每天组织干警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清扫责任区垃圾、捡拾烟头,确保责任区卫生干净;机关楼层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干警每周轮流大扫除,确保机关环境整洁,今年以来开展卫生大评比10余次。全院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局面,创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专人负责每季度更新,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在办公楼设置禁烟标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创卫需知和倡议书,举办创卫知识讲座,大力宣传普及创卫知识,引导干警和群众在创卫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营造“创卫知识人人知,创卫工作人人做”的良好氛围。
通过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机关和包抓区域环境卫生状况,持续增强干警和群众的“创卫”意识,我院将持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将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落到实处,共建“干净洛南”良好氛围。
编辑:李鹏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