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西安阎良法院跨省“府院联动”执行完毕18起涉农民工工资案

时间:2023-12-14 18:59: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明轩

 

2023年12月14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联合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执行完毕18起涉农民工工资案,执行到位金额43万余元,同时帮助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公司协调到位近百万元质保金,解决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申请执行人张某、李某某等18人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18案,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张某等18人一次性支付完毕剩余工资,被申请人王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某某相互推诿责任,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无果后,第一时间深入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查人找物,同时委托被执行人王某某所在地法院开展财产调查工作。经调查,除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住宅房屋(系夫妻共有)一套外,二被执行人再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房屋析产、评估、拍卖等程序用时较长。为缩短执行周期,让群众“安薪”过年,承办法官另辟蹊径,再次从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入手,依据仲裁阶段查明的事实及被执行人的答辩内容,结合行业的从业习惯,分析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可能在项目建设方处有工程质保金。经与案涉项目辖区的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项目建设方等单位“线上”联系并核实,项目建设方确有具备退还条件的170万余元的质保金未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还。最终在承办法官、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协调下,建设方将应当退还给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质保金打入法院的指定账户用于履行案款。嗣后,在“法院+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的“把脉问诊”下,二被执行人达成了责任比例分担协议,并对剩余十几名未进入到诉讼程序农民工30余万元的工资进行了给付,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亦顺利拿到了逾期已久的近百万元的质保金,减轻了农民工兄弟往返奔波的诉累,避免了相关诉讼及执行衍生案件的产生,是“府院联动”的共写诉源治理故事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阎良法院将继续坚持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优化“法院+”执调模式,实现从“办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拓展效果。持续深化“府院联动”,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营商环境工作。善意文明执法,在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的前提下,为案涉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纠纷化解,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