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17:33: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刘晓光,现任西安碑林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8年入职以来,他始终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矢志不渝的诠释为民情怀,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工作的一言一行。多年来,他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党风廉政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并在2023年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办理的案件多次被评为“优秀侦办案件”,其中白某诈骗案入选“2017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并于2018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西安经验典型案例”;周某某拒执案入选“2019年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晓光先后审理向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于某某恶势力团伙案,又作为合议庭成员审理高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杜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大、要案。
2023年,刘晓光先后又审理了碑林法院首例39名被告跨境赌博案、首例网络诈骗案、贩卖新型毒品案、拐卖儿童案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在完成主责主业的同时,他深入社区、企业、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工作,打通普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落实落细“无讼社区”创建,助推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高质量发展,引导未成年人从知法学法到自觉用法,助力法治精神日益浸润人心。
多年来,刘晓光始终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他深知,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法官,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都关乎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未来的命运。他紧绷一根弦,坚持办好每一起案件,固守一名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树立起一名人民法官的优秀形象。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旁人看来,每天露水沾衣而去、披星戴月而还,而刘晓光却甘于其中,他认为,与树立法律信仰、实现人生理想相比,这些磨难都是微不足道的。接下来的日子里,他还将继续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办理一件件、一桩桩有法律威严和社会温情的好案件,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与信赖!
编辑: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