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实事解民忧】三原法院:遵守交通安全切勿超速驾驶

时间:2023-12-25 17:33: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徐健

 

超速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以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进行行驶的行为。超速行驶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同时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威胁,危害之处比比皆是!

案件详情:日前,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杜某持证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关中环线由西向东行使至三原县大程镇吴家村路段,与前方同方向驾驶电动车的谭某发生碰撞事故,致谭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杜某拨打120急救被害人,并拨打110报警,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另外,该路段限速为30KM/H,经鉴定,杜某驾驶车辆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已达57KM/H。经三原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谭某无责任。

 

法官审理:被告人杜某超速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从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杜某的辩护人认为,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对其意见予以支持。最终以被告人杜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法官寄语:当机动车行驶速度为60公里/小时时,一般人从意识到危险到实施刹车动作反应时间大致需要0.7秒至1.0秒钟,反应距离约为17米(空驶距离);当以12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人的反应距离约为39米(空驶距离),危险度成倍上升。超速驾驶的危害众多。道路上每一个限速标志的设立都是根据法律法规和以往事故的经验教训精心设计出来的,请务必遵守。为自己,为家人,为大家,务必谨慎驾驶,不可超速行车。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