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13起知产纠纷诉前一次性化解

时间:2024-01-03 15:42:2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芸祎、王维君

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的诉源治理和案件纠纷的实质化解,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专门调解组织,采取严格保护、示范判决、以判促调、对外委托、多方参与的方式化解了一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实现了以一件示范判决促成十三起类似案件成功调解。目前被告已积极履行了调解协议,双方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故意侵权?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小夏是一名专业旅拍摄影师,他将自己拍摄的照片、经验和见闻制作成旅行攻略和风景地图,在添加能够表明其作者身份的水印后,在旅游分享网站上公开发表。原告作为与小夏关系密切的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与小夏签订协议受让了小夏大部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2021年11月,原告发现在某平台上,小夏的一幅旅游地图作品被他人抹去水印后用于商业宣传目的在网上发布。原告在查询到被告账户经营者信息后,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向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认定小夏创作和发布案涉作品在前,而被告抹去水印后擅自使用小夏的作品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其行为构成对于原告信息网络传播及作者小夏署名权的故意侵权。法院在充分考虑到涉案作品自身价值、被告侵权行为和司法政策基础上,认为被告作为旅游行业经营者在明知该行业创作规则的情况下,还通过抹去水印标志的方式使用涉案作品,具有侵害他人著作权的故意,应提高判赔数额,最终判决对原告所主张经济损失全额予以支持,被告在本案判决作出后,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

不止一起?特邀调解定分止争

在前述案件判决作出后,原告又相继从被告运营的账号上发现了13篇涉嫌抄袭搬运小夏其他作品的图文内容。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原告决定赴长安区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由于原告与被告曾因类似案件纠纷在本院获得过生效判决,具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条件,于是王曼丽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13起案件导入诉前调解平台,并分配至特邀调解组织陕西省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同时主动与调解员取得联系,沟通案件的调解方向。

接到本批13案的委托调解后,考虑到原告在外地,特邀调解员梁书铭从最大化便利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采取线上聊天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批案件展开调解。

 

调解过程中,经充分沟通,梁书铭发现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及侵权行为的认定均无争议,但在谈到具体赔偿金额时双方产生了分歧。为打破调解僵局,促进诉前调解顺利进行,梁书铭依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以法院在先的判决为依据,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析说明,随后采取“背靠背”方式,从诉讼成本和行动效益的角度向当事人分析赔偿的合理限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特邀调解员的不断地沟通协商,以及法院示范判决的指引作用下,该批案件的化解进度大大提速。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批13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仅用3天时间就成功达成了一揽子和解,一次性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全部纠纷争议。

如何执行?司法文书保障履行

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对于如何保障协议如期履行,并避免争议再次发生,双方当事人向调解员提出疑问。

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担忧后,梁书铭向当事人释明调解协议及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同时及时与长安区法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纠纷的办案团队取得联系,了解以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的法律规定和申请流程。

 

在指导当事人双方完成申请流程后,王曼丽法官认真核实了诉前委托调解的流程和最终调解协议的内容后,向当事人制作并送达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

至此,该批13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最终以“诉前调书”字民事调解书的方式一次性办结。

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长安区法院不断创新“巡回审判+委托调解+专家咨询”工作机制,与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充分发挥驻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作用,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协同保护、技术咨询等方面协同联动,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法治保障。

2023年11月以来,委派特邀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知产案件110件,目前已成功化解30件。极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效率,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对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效果。

下一步,长安区法院将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优势,优化联动联调、多元共治,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审核:姚启明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