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打好公益诉讼“组合拳” 弹好生态保护“协奏曲”

时间:2024-01-04 09:29: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陶琛

 

近年来,洛南县检察院针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特点,坚决扛牢秦岭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办理商洛市首例林地碳汇补偿公益损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使被告张某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自愿缴纳林地碳汇价值损害费用、生态修复金等费用。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洛南检察力量。

一是建立“刑事+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打击与治理并重。全力打造“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试验田”,公益诉讼从办案线索源头着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同步开展,解决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的衔接难题,增强办案检察官对整个案件的全面了解,加大对刑事案件中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实现办案监督一体化。一年来,洛南县检察院共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

二是强化外部协作,共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同体。紧紧围绕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重点工作,联合制定《关于选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黄河流域水资源、古树名木保护等领域专项活动、实地勘察现场、专业解答30余人次,协助办案20余件,招募20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挥专业知识优势,提供案件线索30余件,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培树打造典型案例。聚焦秦岭 “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立办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立办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起诉14件。督促恢复林地300余亩,督促修复耕地40亩,督促治理恢复河道50公里,督促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督促清理垃圾25吨。在办理某建筑石料场复植复绿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及时督促企业栽植松树1200棵,种草籽100公斤,修排水渠150米,护坡档墙13米,沙场植被逐步恢复。为确保生态修复到位,持续跟踪回访,使补植松树存活率达到80%左右,草籽发芽长出新绿,沙场重新披上了绿装。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四是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践行司法新举措。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运用异地补植复绿、碳汇价值认购、支付生态修复金、替代性修复等方式办理案件。今年来,共督促6件9人补植复绿,补植面积300余亩,认购碳汇价值2.8万余元,支付生态修复金20余万元。承办的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因原占用地已不适宜林木生长,经多方努力,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实现了受损法益修复,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