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5 10:48: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武清
“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帮助我们企业在没有进行保全的情况下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举化解两起纠纷,让公司能够继续维持发展。”日前,陕西某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如释重负地走出了西安市碑林区诉前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战,不见强制执行的剑拔弩张,一场原本僵持不下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在综合审判庭许扬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化解于无形……
审慎适用保全措施,释放司法善意
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标的60余万,原告立案之初,便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许扬法官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核查被告工商信息及以往涉诉案件的基础上,考虑到被告作为工程建筑公司,贸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对其持续经营造成困难,反而不利于纠纷化解。
在平衡“应保尽保”和“该保才保”的基础上,积极与原告沟通,释法明理,其同意暂缓保全后,询问被告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最终促成该案调解结案。
重诉源促和解,诉前司法确认助企高效解纷
上述案件调解结案后,原告向法庭陈述,双方还有一起标的为20余万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但是由于约定了仲裁管辖,无法通过诉讼程序化解,向法官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许扬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疏通“法结”,引导双方通过重新约定管辖、诉前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同时,依托碑林区诉前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双方都认可的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息诉止纷,在维护原告利益的同时,帮助被告企业走出泥淖,开启新的发展历程。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西安碑林法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工作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司法新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升舱式”的司法保障,助力碑林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核:姚启明
编辑: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