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蓝田法院:深入企业以案普法 未雨绸缪防范风险

时间:2024-01-05 10:51: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芳

1月3日,蓝田法院鹿塬法庭庭长杨竹超带领法庭干警深入蓝田县白鹿原影视城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针对企业新运营的滑雪项目进行以案普法,提醒企业及时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

 

座谈会

 


 

座谈会上,法庭干警结合近期审理的甲滑雪场健康权纠纷案,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审理经过、判决结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等方面,详细地对甲滑雪场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承担责任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强调了旅游企业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

 


 


 


 

杨庭长表示,希望影视城相关经营者们能从甲滑雪场的案例中汲取一些经验教训。随后,杨庭长结合影视城目前经营滑雪场的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一一进行了梳理,从法律角度对自驾电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出指导意见,围绕事故发生后应该积极救治伤者并妥善保留证据等事项提出建议。

座谈中,干警们对企业代表提出的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了解答。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在寒假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之际,蓝田法院此次普法及时且有针对性,对企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后,蓝田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将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关联企业进行反馈,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诉源治理大文章,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编辑:尚恩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