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2 15:43: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乔刚
年关岁末,如何更好、更快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让纸上的“数字”变成“真金白银”,是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最关心的事。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杨某、郑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杨某、郑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清偿申请执行人高某118000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询,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杨某、郑某等人均不在本地,经电话联系传唤拒不到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日,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洛川县开办养牛场,近日就在家中。执行干警不顾冬雪未消、山路湿滑,立即赶赴当地调查核实。当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时,被执行人的妻子突发疾病,执行法官先将被执行人妻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将被执行人拘传至当地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和释法明理,再辅以司法拘留、移送拒执罪等强制措施予以震慑。最终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表示愿意还款,但表示近年生意投资失败,经济收入只能靠养牛赚钱维持,现妻子又生病,只能分期给付。针对被执行人的情况,执行干警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后也表示朋友一场,被执行人现在生活困难,只要有诚意还钱,愿意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最终,本案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申请人5万元,对剩余款项也制定了还款计划。
本案的顺利执行,既彰显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减轻了被执行人的负累。冬雪虽然冻结了大地,但执行干警的办案热情却温暖了双方当事人,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编辑: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