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9 21:42: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1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1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枫桥经验”在时代浪潮的冲刷下历久弥新、与时俱进。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不断地实践与总结,逐步探索创建出以“村村调”多元解纷机制为统揽的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诉源治理工作法。得到了南郑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以“两办”名义印发通知,推广这一经验做法。黄官法庭提炼总结的诉源治理“四种时态”工作法,得到中国法院网、中央政法委等多家媒体的刊载报道。
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多元联动如何实现?诉源治理社会大格局如何形成?司法建议如何精准把脉开出良方?……相信具有南郑特色的诉源治理工作法会给你不一样的答案与启发。
即日起,南郑法院将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南郑“村村调”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专栏,以工作法介绍+案例的方式,持续发布收集整理的特色诉源治理工作法,供各解纷主体参考借鉴。
创新“四种时态”工作法
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
亮点:
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村村(社区)调”多元解纷机制。黄官法庭在贯彻落实这项机制过程中,精准把握矛盾纠纷产生演化的“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个关键节点,总结提炼出诉源治理“四种时态”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诉前,逐步实现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的根本性转变。
做实源头预防,防患于“未发”之态
主动作为,自觉融入镇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工作。一是通报诉情助力决策。每月通报民商事收结案情况,助推党委政府督导源头防控工作。二是建群推送治理信息。建立120余人的诉源治理工作微信群,转发1500多篇典型案例,传授调解技巧100余次,风险预警50余次。三是主题宣传促进守法。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100场法治宣传基层行活动35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510人次,用真人真事、经验教训、法律规训作为滋养群众信仰法律的“食粮”,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四是创新载体共建共治。联合黄官镇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无访村(社区)”建设试点活动,建成2022年度“无讼无访村”、“无讼村”、“无访村”共5个,有效调动各村开展乡村治理积极性。
助力前端化解,消弭于“未讼”之际
在纠纷刚形成、双方僵持阶段,注重发挥基层自治功能,通过多方联动、前端化解将纠纷消弭于“未讼”之机。一是建立平台科技赋能。邀请辖区46名基层干部入驻法院调解平台,拓展纠纷解决的便民途径。二是建点联系强化指导。建立诉源治理法官联系点5个,定期指导镇村开展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预防、化解工作。三是宣传引导非诉解纷。以宣传“基层矛盾基层解”为导向,扩大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信任基层组织,推动基层解纷,愿调善解。四是构建三级解纷路径。引导构建“村(社区)—镇(街道)—法庭”三级解纷路径,让群众在“家门口”零成本享受司法公正加持的便民服务。
强化关口把控,化解于“将讼”之时
针对提交诉状的当事人,着眼于妥善解纷促进和谐,践行“和合无讼”传统理念,引导通过诉前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于“将讼”之时。
一是特邀调解全域覆盖。建立辖区全覆盖的特邀调解名册,对聘任的44个调解组织和46名调解员,进行数据积累、类型分析、成效研判工作。2022年委派诉前调解纠纷359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二是诉调分流调解前置。对起诉的纠纷,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诉调分流”;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开展诉前化解工作,让纠纷宜解而“和”,让矛盾因“和”而解。2022年以来,8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在诉讼立案前得到化解。
三是诉前鉴定提质增效。主动提供诉前鉴定服务,固定争议焦点,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
四是诉前保全保障履行。通过诉前保全,促使债务人理性选择“未讼”化解纠纷,保证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2022年以来,法庭诉前保全16案,全部在诉前案结事了。
五是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赋予强制执行力。2022年以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96件,96%以上调解协议都已主动履行。
实质化解纠纷,息讼于“已讼”之间
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的工作理念,突出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防止衍生案件发生。
一是大量案件速裁审理。开展速裁审理,做到简单纠纷高效裁判;调解贯穿始终,实现心甘情愿而握手言和;衔接判后答疑,实现心服口服而服判息诉。法庭85%以上的诉讼案件通过速裁结案,平均审理用时15天左右。
二是选取典型示范诉讼。一起双方互不待见的赡养纠纷,判决子女定期付费专业养老机构,满足子女和父母互不干扰的生活需求。
三是弘扬传统巡回审判。选择19起典型案件到村上开庭,用迈得开腿、讲得懂法、说得清理实现和光同尘,以耐心、细心、公心达到挫锐解纷,融合情理法的“院坝法庭”“田间法庭”,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获。
四是对症提出司法建议。着眼防治纠纷的监管作用,提出行之有效的司法建议;建议辖区镇政府摸排、劝导房主购买保险,源头预防施工安全隐患及无力赔偿的“衍生”伤害;建议银行统一取款要求并广泛宣传,方便逝者遗属支取存款。
黄官法庭运用“四种时态”工作法,一改2019年至2021年民初字收案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2022年诉前调解纠纷161件,调解成功93件,民事收案118件,同比下降53%;2023年,诉前调解纠纷181件,调解成功160件,民事收案件108件,同比下降8.5%。
案例
村村联动促调解 法庭确认稳民心
一、基本情况和化解难点
2023年5月24日,汉中市南郑区黄官镇宝鼎村村民陈某受雇于青龙村村民李某,在给武营村村民杨某修建房屋时,不慎坠地当场身亡。三个家庭经济都很困难。陈某生前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既要赡养87岁老父,还要抚养离世女儿留下的两个幼女。包工头李某是脱贫户,妻子常年服药,儿女均未成家。房主杨某修建房屋已经掏空多年积蓄。这场意外事故犹如晴天霹雳,使得三个家庭雪上加霜、愁云密布。
二、调处化解过程
“有啥事我们村上先解决。”宝鼎村支书刘启全在知道消息后,立即联系青龙村支书巫兴成、武营村支书张丽军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三位村支书主动了解事故发生原因,稳定各方情绪,处理善后事宜,共同开展调解工作,黄官镇司法所协助调解,黄官法庭随时提供法律帮助。经过前期调解,各方当事人矛盾逐步缓和,对事故处理达成初步意向。 6月1日下午,三位村支书会同法庭组织各方再次进行调解,庭长徐剑结合案情,从法律规定、赔偿金额、执行风险等角度进行分析,三位村支书表示分别对三个家庭进行政策帮扶,帮助他们共渡难关。 经过多方努力,一份盖有三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鲜红印章的调解协议达成,法庭随即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监督履行。 6月5日上午,包工头李某和房主杨某通过法庭按照协议向死者陈某亲属郑某等人转交了全部赔偿款35万。 “感谢法庭和村干部,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全部赔偿款”。郑某等人向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诉源治理就是好,村干部处理问题有底气,老百姓既省钱又少跑路”。武营村支书张丽军事后评价说。 从达成协议到付清赔偿款,通过诉源治理仅仅只用了7天时间。如果按照既往正常的审判程序,这个纠纷从立案到赔偿款项执行完毕,至少需要1年之久,双方当事人还需要支付代理费、诉讼费近5万元。
三、启示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诉源治理的源头在城乡社区,这是发生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也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第一道关口,加强诉源治理,重心应当放在城乡社区、责任应当落实在基层一线。
该纠纷处于“未讼”状态,特点是纠纷形成、双方僵持,尚未增加诉讼成本。通过提前建立平台科技赋能、建点联系强化指导、加强引导非诉宣传、构建三级解纷路径,引导群众“基层矛盾基层解”,信任基层组织,推动基层解纷。打造“村(社区)—镇(街道)—法庭”三级解纷路径,让群众在“家门口”零成本享受司法公正加持的便民服务。
通过上述措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法治新局面。
编辑: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