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4 19:50: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朱一琳 刘钊儒
为拓宽诉源治理领域,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3日上午,由略阳法院主导,汉中市公证处、略阳县公证处、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与,就搭建金融债权“赋强公证”协作机制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略阳法院副院长陈颖表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多元解纷是新时代能动司法的重要体现。完善“赋强公证”金融债权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相衔接,省略该类纠纷的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案件增量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与会各方就“赋强公证”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汉中市公证处主任刘玉云表示“赋强公证”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还能更好的满足债权人多元、高效、便捷的维权需求,同时又减少诉讼增量,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略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王辉表示,以最短时间,最方便的方式追回逾期贷款是债权人最大的愿望。他们会尽快研究,尽力促成协作,借力法院诉源治理平台,最大化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略阳法院将继续探索“法院+公证+金融”模式,加强对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公证等非诉讼方式实现权益,促进公证工作与执行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公证处赋强公证的指导,加大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在金融机构债权风险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保障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
略阳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参会,略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颖主持会议。
什么是“赋强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简称“赋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债权文书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担保人同意,即可依法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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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