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4 19:58: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国庆、李丹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在当地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功调处一起涉村委会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原告富平某装饰装修公司与被告庄里某村委会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富平某装饰装修公司负责对村委会办公场所的内部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后,因村委会换届,涉及集体财产和债务交接,新一届村委会对工程施工情况不了解,迟迟无法与原告进行工程结算,导致原告工程款无法按时到位,故原告将庄里某村委会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真分析研判,因被告主体特殊,法官及时到被告村委会处了解案情,并向前任村委会负责人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为更好地化解双方的矛盾症结,承办法官主动与镇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听取镇党委政府意见,共同分析案情,研讨化解对策。在明确原被告争议焦点、结合村委会实际支付能力、镇党委政府压实了村委会化解集体债务的主体责任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有效解决。
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成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通过公正高效的案件办理,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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