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5 16:27: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在商铺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网购物品后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不允许退货,怎么办?”
......
为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提振消费信心,西安鄠邑法院开展了系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小摊 法味浓浓
“你看,他们又来摆地摊了!”
“太好了,你们这么早就来啦,我正有问题要请教你们呢......”
傍晚,法院干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的同志在人民路小学夜市已经摆好了“摊”,周围买菜的老人、附近的摊主便纷纷围了上来,打开了话匣子……
面对积极热情的群众,大家纷纷化身“法律摊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消费者常见的消费欺诈、伪劣产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倡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摆摊”结束后,法官还实地走访了附近的商户。
“今天的普法内容太贴合实际了,法官你放心,我一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商户王先生说到。
社区普法 法润民心
“法官,我前几天收到了一条短信,说是免费旅游,费用全包呢,这可不可信呀?”
“上周有个小伙子跟我说,最近有个特别火的保健品,好多人都买了,说吃了身体特别好,让我也试试……”
一大早,鄠邑法院民一庭的干警们就深入辖区朝阳社区开展了“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党员进社区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一开始,谢鹏庭长就针对社区老年人消费群众重点讲解老年人消费陷阱,提示老年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同时提醒大家,消费过程中如遇到价格欺诈、捆绑消费等情况时,要妥善保存消费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燕维副庭长重点围绕消费新业态存在的安全问题,向现场群众释明虚假宣传、未标注或错误标注生产日期等不法行为的防范和救济措施,帮助群众构建起远离侵害的“围栏”。
张保育副庭长针对时下层出不穷的网络消费乱象,结合典型案例,围绕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充值、二手商品交易等消费纠纷的救济途径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
接下来,鄠邑法院将会持续带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敬请期待!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