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植”此青绿,不负青山

时间:2024-03-15 16:36: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 蝶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在西安市第11个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周,周至法院秦岭法庭全体干警深入骆峪镇红旗村开展植树活动,以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守护秦岭这座中央水塔。

 

全体干警齐心协力,三人一组、五人一队,挥锄挖土、培土围堰、提水浇灌,现场繁忙而有序。经过一番辛勤劳动,数百颗树苗在土地上挺立起来,圆满完成了植树任务。

 


 

秦岭法庭庭长庞苗为大家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及《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规划》,让全体干警更深一步理解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秦岭法庭将充分发挥根植山水、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秦岭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当好生态环境司法卫士,守好祖脉秦岭。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