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农民工工资追索难,暖心调解助“薪”安

时间:2024-03-18 16:53: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荆莹莹

 

盼望着、盼望着...

盼望着发工资的那一天,

不曾想却一直未发。

农民工起诉包工头,

法官如何解决?

2021年,石泉县饶峰镇温某和张某在紫阳县红椿镇袁某承包的工程上务工。年底结算工资时,袁某欠温某5000元劳务工资未支付,欠张某3500元劳务工资未支付。在此期间温某和张某多次向袁某讨要工资,袁某以手头资金紧张等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温某和张某劳务工资。

无奈之下,2022年腊月底,温某和张某结伴前往袁某家里讨要工资,袁某仍声称没钱支付两人工资,但是袁某向温某和张某分别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载明欠温某工资5000元,欠张某工资3500元,并承诺于2023年4月一次性付清。

约定期限届满,袁某仍未向温某和张某支付拖欠工资。温某和张某遂将袁某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

红椿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的特殊性和急迫性,当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机制,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袁某了解案情。袁某认可汪某、张某所述事实,但一直强调自己现在确实存在难处,并非有钱不给。袁某表明自己是工地的包工头,因为工地老板没有按时向其结清工程款,因此导致无法向汪某、张某支付劳务工资。袁某承诺将尽快向老板索要工资,请汪某、张某在还款时间上予以宽限。汪某与张某得知情况后,对于袁某的现状予以理解,并表示同是打工人,若不是袁某不接电话,也不会走上法庭。

承办法官告诫袁某,农民工挣的是辛苦钱,如果确实有困难,应该及时沟通,积极想办法还款,如果避而不见,以后还有谁敢同你一起干工程,诚信最重要。袁某表示一定会积极改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温某支付劳务工资5000元,向张某支付劳务工资3500元。若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袁某仍未支付二人劳务工资,汪某与张某将凭借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了烦心事,只用了五天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汪某与张某拿到调解协议后,感谢地说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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