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9 19:10: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郭海
阳春三月,微风拂柳。对于钓鱼爱好者来说,正是“春暖花开钓鱼忙”的好日子。约上三两好友临水垂钓,好不惬意。
但是垂钓这一项目突然就变了味,在我们身边就有人沉迷于钓“标鱼”。尽管钓位费用高昂仍吸引不少人参与其中,那么何为“标鱼”?钓“标鱼”是否违法?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张某某在西安临潼区某村其承包的鱼塘内投放了约275条青鱼,并为每条青鱼进行“标号”。
同时制定了钓中标鱼可奖励1至最高456参与场次或折换成500至228000元不等的人民币,并设置普通场、VIP场及龙形幸运标,使中标奖励可不同程度累计增加的玩法,以此招揽钓鱼爱好者进行垂钓,设置5小时收取500元、1000元、1500元钓鱼5小时三个档次的费用,并在微信群内发布推广消息。
另外,若逢特殊节日,张某某还会向参赌会员进行相应返利。钓鱼场经营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共收取赌资60980元,赔付赌客中标费用34280元。
法院判决
临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经构开设赌场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结合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最终对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说法
垂钓本是怡情养性的活动,可“创新”后的垂钓却变了味,脱离了垂钓活动本质的“高价鱼”,最终的赢家只能是钓场经营者。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十赌不止九输,十赌必然十输。一旦深陷赌博泥潭,离倾家荡产就不远了,亲人朋友必受其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西安临潼法院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栏目协办: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