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7 17:14:2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荆莹莹
3月21日,紫阳法院红椿法庭联合红椿派出所、红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知心姐姐”爱心工作室(系该镇品牌调解室)合力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高效率、低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2023年7月,紫阳县红椿镇某村村民老余因非法私设电网(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将邻居刘某的耕牛电死。前期经过红椿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老余向刘某赔偿损失8000元,老余当场履行赔付600元,约定剩余款项延后赔付,二人当时的调解协议并未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约定期限届满,老余拒不支付剩余款项。无奈之下,刘某向红椿派出所求助,派出所遂将老余叫来,一同前往红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邀请了红椿法庭、“知心姐姐”爱心工作室一起,多方进行调解。
红椿法庭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红椿派出所、红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知心姐姐”爱心工作室一起,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后,拿出前期老余与刘某达成的调解协议,向老余讲事实、摆道理,劝导老余虽然非法私设电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了,但刘某的耕牛死亡是事实,仅仅赔偿600元远远不够,也不符合市场价值。并从诉讼风险、成本、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情理等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经过多次思想疏导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余赔偿刘某费用7000元,因老余已向刘某赔偿了600元,现剩余6400元。老余于调解当日向刘某支付4000元(此款由老余女婿代付),剩余2400元老余三月内向刘某支付,双方再不因此事发生任何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依据调解协议向红椿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来源:紫阳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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