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司法守护黄河安澜,共筑生态法治屏障

时间:2024-05-21 16:02: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沙楠

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将其纳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程。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专业建设。坚持将环资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环境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组建了环资审判合议庭,制定了《大荔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审判业务全流程操作规范》等文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多元共治。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先后设立了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和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依托“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的立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如今,黄河流域水质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养护,黄河生态系统更加健康。

 

严格司法审判,创新担责方式。审结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件23人,判处罚金2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8.9万元。在仪某某非法采矿一案中,责令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将修复结果作为量刑情节考虑,通过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修复,彰显了司法在生态保护中的创新、引领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涉黄河保护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大荔黄河河务局出台《关于建立黄河流域(大荔段)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大荔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意见的通知》,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黄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了司法、行政合力协作的大格局。

 

治源普法清流,共护绿水青山。世界水日等生态保护节点,大荔法院在县中心广场或环资案件高发地、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等人员密集区域,通过巡回审判、宣讲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彩页等,向群众普及黄河生态保护知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黄河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了共同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在与渭南中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的增殖放流宣传活动中,一位村民激动地说:“我从小就在黄河边长大,做梦也没想到能参与将鱼苗放到黄河中的活动,为保护黄河尽自己的一份力”。

大荔法院的行动是司法保护黄河的一个缩影,保护母亲河,不仅需要法院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守护母亲河的安澜与美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来源:大荔法院

作者:李沙楠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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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