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法官,夏天来我们村吃桃

时间:2024-05-21 10:35: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龙梅

“一年多了,又不给承包费,也没法种地,大家心里都很急。”窦大爷向谢法官诉说着不易。“30多亩地,我们就想赶紧有个结果,了了这桩心事。”

案件详情

2013年,村小组与小刚签订了合同,约定村小组将30余亩土地出租给小刚种植桃树。一直以来,小刚均按时支付承包费。2023年,由于小刚管理不善,无心再经营桃林,导致桃树长时间缺乏营养坐果不佳。村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都认为小刚是在浪费土地资源,加之小刚也未按时支付当年的承包费,于是村小组将小刚起诉至法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给付拖欠的承包费。

实地勘察 把脉问诊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谢鹏决定亲自前往桃树林查看,并邀请陪审员中的林业专家对桃树进行“把脉问诊”。一番查看后,林业专家表示,桃树结果少是由于长期缺少营养导致的,只要现在加强营养,施肥灌溉,桃树肯定会硕果累累的。

 

“原来只要让桃树营养跟得上,就还能丰收……”谢法官听完专家的话后,便想着是否可以将桃林保存下来。

法官,夏天记得来我们村吃桃啊

思及此处,谢法官当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便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中,谢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小刚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不支付承包费的,而是目前自己生意不景气,确实没有能力支付,而且现在分身乏术无暇照顾桃林,因此愿意解除合同。但是自己现在没有精力和钱来清理桃树以及复耕,而且这会儿如果把桃树清理掉就太可惜了。村小组表示,土地资源不能浪费,既然小刚无暇照顾桃林,那么双方就应该立即解除合同,归还土地。

 

明确双方诉求后,谢法官及时调整解决方案。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包容;另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出发,向小刚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按时支付承包费的法律后果。同时向村小组说明小刚的实际状况,表明其有给付意愿,但目前没有给付能力。并且专家已经查看过,桃树只是缺肥,只要营养跟上,今年照样能够丰收。如果现在把桃树清理掉就太可惜了,不仅费时费力,还不能种植其他农作物,不如先保留桃树,等桃子收获后卖桃折抵部分承包费。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和细致调解,双方最终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就本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合同,小刚分期支付原告承包费及损失共计4万余元,30余亩桃林归村小组所有,被告小刚不负责清理及后续的复耕。

“好好照顾这片桃林,等来年桃花开的时候,说不定可以吸引人来参观,给村里增加些旅游收入……”

 

“谢法官,你说的有道理,只要我们照顾好了一切皆有可能,回去后我们得好好规划下,好好照顾这些桃树。对了,你夏天记得来我们村吃桃啊。”事情解决了,大家皆大欢喜,窦大爷热情地邀请谢法官去村里吃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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