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19:44: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佳莹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5月20日下午,大荔县人民法院许庄人民法庭在大荔县许庄镇黄家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
年近八旬的黄某老两口育有三名子女,前期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随着年龄增大,老两口将家中耕地交由二女儿及其女婿耕种,并与其生活在一起。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黄某老两口与其女儿分开生活,现黄某老两口以自己生活无法自理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赡养义务。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环节,庭审活动顺利完成。被告称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原告诉讼是因为相互之间存在矛盾,并非自己不承担赡养义务。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通过情理感化,以“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经过不断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原告主动撤诉。
每一次的巡回审判不仅是一场庭审活动,更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堂。许庄人民法庭将继续开展巡回审判,以巡回办案为依托,以诉源治理为重心,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实地调查、就地开庭、宣传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
来源:大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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