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7 16:39: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警灯闪烁,警笛声声,5月23日上午9时,对一起涉侵权纠纷案件的场地进行强制腾退工作。
案情详情:
2021年11月开始,被告郭某在该宗土地围墙大门口标明“场地出租”字样,并留下联系方式,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收取停车费,并允许他人在院内堆放砂石等物资。2021年5月,原告汉中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向郭某发送律师函,要求郭某限期内搬离,将案涉土地返还给原告,郭某收到律师函后未按原告的要求搬离。后汉中某公司诉至略阳法院,请求被告郭某立即停止侵权,并立即从涉案土地上搬离并交还原告。略阳法院判决被告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权,并于十五日之内向原告汉中某公司返还涉案土地。案件宣判后,郭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此项判决。
强制腾退:
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汉中某公司遂向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涉案土地入口处以及场地内张贴了退出场地公告,但被执行人仍据不配合将场地内物品搬离,法院决定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腾退。
为保障强制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前期多次到现场对涉案土地进行全面勘查,到该土地所在辖区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并召开专项会议,对案件进行案情研讨、风险评估、部署分工,细致制定腾退计划。
执行现场,法警拉上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确保执行现场安全有序。执行干警对涉案场地内停放的车辆以及堆放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全程录像、拍照,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此次强制腾退行动,保证腾退行动公开、透明。最终,本次强制腾退行动于上午11时顺利完成,在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全程见证下,执行干警将涉案土地大门钥匙交付给汉中某公司,该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为表达对略阳法院工作的认可,对所有参与本次强制腾退行动的法院干警的感谢,汉中某公司在将场地后续工作安排好后,赶赴略阳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排万难,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赠与了略阳法院执行局。
下一步,略阳法院为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为优化法治营商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略阳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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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