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7 10:26:1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贾菲、王少琦
为进一步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城固法院于5月23日下午召开了落实最高院司法建议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咏枝主持,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犊、袁青峰,县委巡察办、县人大法工委、县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金融监管局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犊、袁青峰首先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主要内容向与会单位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就“府院联动机制”如何更好的助力司法建议工作,共同建设法治社会,构建良好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进行了分析。审管办主任贾菲汇报了近年来我院发出司法建议主要涉及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情况,用清晰的数据将面临的问题直观地展现出来,并对相关具体案件进行了梳理分类。民一庭、民二庭分别对建设工程类和金融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频发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并就需要各部门联动配合的环节进行了分析。在了解了司法建议工作面临的困境后,各单位代表围绕司法建议的提出方向、提出时间、整改进度、回复时间等积极探讨发言。
巡察办主任张勇表示,下一步开展巡察工作将结合法院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巡察,各单位要切实体会法院司法建议的深刻性与实践性,对是否整改落实、落实是否完善等都将纳入巡察评价指标体系。各单位要加强司法建议问题整改,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需抄送巡察办一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回复法院司法建议时也要抄送巡察办一份回函。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吴志宏表示,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司法建议指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情况要在司法建议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回复人民法院。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需抄送人大一份,各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回复法院司法建议时也要抄送人大一份回函,作为人大对“一府两院一委”进行监督、考核、评价的依据。
法院副院长白咏枝表示,落实好司法建议工作能更好的促进法治建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好的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通过采纳和落实司法建议,可以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希望各单位能重视司法建议工作,确保司法建议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望各单位能给予以下支持:一是认真研究和采纳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和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司法建议工作。我们将继续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我们仍然需要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共同助力推动司法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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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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