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南郑人民法院:“四种时态”来助力 矛盾纠纷未“发”先“解”

时间:2024-05-28 20:37:2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通过“四种时态”工作法减少矛盾纠纷,让大家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这是记者5月27日下午,跟随“平安中国建设之陕西汉中实践”调研采访宣传活动来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黄官人民法庭时了解到的。

所谓“四种时态”,是矛盾纠纷产生演化的“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个关键节点。“四种时态”工作法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讼”之机,化解于“将讼”之时,息诉于“已讼”之间。

 

注重矛盾源头预防,每月进行案情分析与诉情通报,并在微信群中及时预警。同时,通过法治宣传和和谐新风培育活动,强化法治教育,已成功建成5个无讼无访的村(社区),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重视前端化解矛盾,推动在线调解平台深入镇、村、社区,已排查并化解86%以上的900余件纠纷。法庭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优化调解,线上有法官、基层人员等在平台助力,线下在3镇设9个诉源治理点。通过村、镇、法庭三层过滤机制,成功化解了90%以上的矛盾,实现高效诉源治理。

 

此外,关口把控,及时化解诉讼矛盾。通过诉调分流、特邀调解强化纠纷调解,聘请41名支书为特邀调解员并定期培训。开庭前为双方讲清法律,引导庭前调解,对难履行案件进行诉前保全,成功调解的及时司法确认。

 

“四种时态”工作法还致力于在诉讼过程中实现息诉。在庭前,积极劝导当事人正视现实,合理诉求,以达成赔偿和解。庭审中,倾听双方意见,研判纠纷根源,确保公正审理,服判息诉率同比提升35%。庭后,进行回访以了解当事人动态,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巩固诉讼成效。


来源:汉中南郑人民法院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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