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10:14: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黄睿
说起司法鉴定,
很多人脑海中第一时间会蹦出
“亲子鉴定”“伤残鉴定”等概念。
司法鉴定到底是什么?
一方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异议
并申请重新鉴定,
该怎么办?
紫阳县城关镇何某系装修从业人员,2023年10月,何某在给一家面包店装修店面时,不慎从脚手架跌落,将右脚扭伤,伤后何某被送往紫阳县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何某右足4、5跖骨基底部骨折。何某伤情稳定后,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程度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后续治疗费进行了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店面的装修工程系西安某工程公司所承包,西安某工程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汉阴县涧池镇吴某,受伤后何某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和吴某协商解决,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获得赔偿。2024年5月,何某将西安某工程公司和吴某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其损失60000余元。
紫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就何某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何某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鉴定标准作出的,而非以《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鉴定标准作出的伤残鉴定。法院向西安某工程公司和吴某送达应诉材料后,吴某对何某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同时向法院申请对何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承办法官考虑到何某伤情较轻,重新鉴定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及诉讼成本,便多次给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不断努力,何某认识到自己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的问题,如果吴某坚持重新鉴定,自己的伤情有可能达不到伤残等级,同时自己在装修作业时也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吴某表示愿意在法院的调解下,支付何某合理合法的赔偿费用。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愿意在前期已经向何某支付6000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何某各项损失30000元,并当场履行。至此,何某因提供劳务受伤而进行的维权,得到了圆满高效的解决。
何某案涉纠纷的解决体现了紫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让原本需再次启动司法鉴定的案件在诉前得到了圆满处理。当事人现场兑付案款,避免了申请执行的情况,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本案中,何某在诉讼前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材料未经质证,该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认可并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予采信;如果对方当事人当庭认可,则予以采信;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明确表示不申请重新鉴定,则予以采信。
供稿:紫阳法院
作者: 黄睿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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