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18:56: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崔少少
6月13日,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快捷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6年,高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代借款人张某偿还借款后,高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垫付款,张某一直未予偿还,高某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
庭前,办案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深入详细了解案情,就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将法律关系讲清说透,进行了多次调解。
庭审调解
庭审中,法官再次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向张某耐心细致的解释法律规定,解开了张某的心结,张某当庭一次性向高某支付案款11000元,高某当庭申请撤回起诉,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寄语
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需求和期待,作为一名法官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回应多元司法需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小案”办好、办实,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供稿| 佳县法院
作者| 崔少少
责编| 康爱国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