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谢村法庭:让纠纷化解从“一案结”到“多案消”

时间:2024-06-17 21:04:0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梁攀

案件快报

近日,一起财产赔偿纠纷在洋县法院谢村法庭化解成功,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当场履行了案件款。

该案的成功化解,意味着两场旷日持久的“马拉松”诉讼案件落下了帷幕,也意味着即将开始的两场执行程序也被化解在萌芽之中。

案情回顾

诉讼起源于双方两次经济纠纷。

2022年2月王某受雇于李某为其拉运矿石,双方经过核算,李某尚欠王某劳务工资1.7万元。另外,2017年1月李某又多次在王某处购买货物共计4.3万元。

因上述两笔欠款一直未履行,王某起诉至本院。

谢村法庭分别以劳务合同及买卖合同案由作出两份民事判决书。判决作出后李某不服,遂上诉至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判决书均判决维持。

后因李某未履行欠款,王某遂从李某处拉部分矿石用于抵债,但双方在拉矿石过程中发生争执并报警。

2024年4月,李某以王某擅自从其矿场拉走矿石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市场价赔偿,与此同时,王某持该两份生效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欠其的欠款6万余元。

 

法庭调解

案件受理后,该赔偿案多次开庭,但双方对于拉矿石行为争执不下,并对所拉矿石价格一直未达成意见。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虽然对于拉矿石行为发生争执,但是并不属于本案的审理重点。为了避免双方继续僵持和对立,承办法官从双方的欠款问题着手,在欠款总额的基础上再酌情扣减矿石价值。

选定思路后,承办法官持续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因双方在矿石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又走访了矿石开采及销售企业,进行了市场采价,最终在法官的居中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除所拉矿石折价后,由李某一支付王某3万元,同时两份生效判决双方约定不再进行执行,并同时由王某向人民法院撤回两起执行案的申请。至此双方持续两年的争执,历经五次诉讼、两次执行最终在一个案件中全部圆满解决。

 

诉源治理工作推动以来,洋县法院以“让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作为审判的第一目标。通过“诉源+执源”治理模式,一次性解决双方案件,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的司法程序空转问题,真正将诉源治理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中去。


来源:洋县法院

作者:梁攀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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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