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 | 11案巡回审判进校园,送上法治“饕餮盛宴”

时间:2024-06-18 17:04: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 晶

警示教育零距离

刑事庭审进校园

普法宣传

6月14日上午,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西安轨道交通学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和十起危险驾驶案件,200余名师生及街办干部近距离观摩了庭审。

危险驾驶罪案件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就此开始。

 

十起危险驾驶案件由刑事审判庭法官任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独任审理。

 


 

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庭审程序各环节紧密衔接,庭审现场庄严肃穆、规范有序,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又十五日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部分被告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宣告缓刑。

 

诈骗罪案件

随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向阳,员额法官任洁、高雪宁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中,被告人何某为骗取女朋友魏某(案发时为在校学生)钱财,注册企业微信虚构保险工作人员身份,并谎称自己身患癌症可以给魏某巨额保险赔偿,以此骗取魏某9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综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合议庭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庭审活动结束后,法官与检察官以案件为切入点进行了警示教育,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同时提醒旁听干部及师生以案为鉴,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长安法院

作者:李 晶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