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09:55: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贺薇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审执一体实质化解矛盾争议的工作理念,西安莲湖法院多措并举力促劳动争议类案件当庭化解。2024年第二季度,劳动争议案件共调解结案106件,其中当庭给付及庭外履行共计42件。
莲湖法院化解劳动者三起“烦薪事”
案件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甲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其欠付工资75000元。被告到庭后认为无需支付欠付工资,且因原告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设备丢失,原告还应向公司赔偿设备损失10万余元,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办案法官结合争议焦点,释法明理,促成当事人消解敌对情绪,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当庭向张某支付调解款1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案件二
原告乙财务咨询公司将其员工冯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办案法官在得知冯某因在职期间发生工伤,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是为后续主张工伤赔偿做准备的缘由后,本着实质化解矛盾争议的宗旨,协调原告就冯某工伤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原告当庭给付冯某医疗费12000元,冯某表示不再就受伤赔偿事宜再向原告主张后,原告当庭撤回对冯某的起诉。
案件三
原告王某与高某分别起诉丙保安公司要求支付欠付工资,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丙公司坚持以公司已向保安队长康某给付了二原告的工资为由拒绝支付,经法官释法明理,告知其与康某之间的付款行为系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能依此为由免除单位的付款义务,应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丙公司庭后表示认可法官的意见,并向二原告分别支付了欠付薪资6000元及3000元。
个案的妥善处理不仅是给当事人的矛盾争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更将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就地化解矛盾的审判理念传递到百姓心中。今后,莲湖法院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指导审判实践,力促审执一体,实质化解矛盾争议。
来源:莲湖法院
作者:贺薇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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