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17:47: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高英杰
“天不黑透,他不得回家。”张杰(化名)和彭法官不出意料的又一次扑空了。“白天不行,我们就晚上再来”,面对群众的提醒,法官微笑回应。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5月27日,西乡县人民法院峡口法庭干警会同镇综治中心干部共同前往当事人家中,采取夜间错时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长达近10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2年5月,李峰(化名)在张杰处购买水泥,经2015年结算后至今尚有3万元货款未支付。这些年,张杰多次催要无果,于近日将李峰起诉至法院。
“几万块钱的账他李峰拖了近10年,现在连个态度都没有了”“为找他费的功夫都赶上我做生意了”,张杰显得焦虑且无奈。
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张杰也具备调解意愿,符合运用“法庭+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条件,承办法官遂即联系辖区综治中心对案件进行委派。
时值农忙,法庭干警多次寻找李峰未果,电话联系也被其推诿拒绝,遂决定夜间上门寻访,终在5月27日晚8时许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找到了外出归来的李峰。此时天色已晚,恰逢李峰家中停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来回奔波成本,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就地组织诉前调解。夜幕下,在手机电筒的微光映照中,法庭干警、综治干部和当事双方围坐在一方木桌前,拉家常、话农事,谈法律、讲道理,既坚定维护张杰要求归还欠款的合理诉求,也充分考虑李峰现阶段窘迫的现实困难,共同为张、李二人寻求困扰其难题的“最优解”。
历经两个半小时调解,在法庭干警、综治干部共同释法明理和答疑解惑下,二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以分期的方式偿还货款。次日,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及时化解了长达近10年的债务纠纷。
“有法院出面就没有问题。”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的张杰长舒一口气,紧锁的眉头也得以舒展。“当个干部也真是不容易,那么晚还在给我调案子,我会及时给付”,走出法庭后李峰一脸歉疚的表示。
察民生之需,解民生之忧。法院干警上门解纷、进户答疑,在微光的映照下定分止争,是西乡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司法服务,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哨”作用的一个定格缩影,也是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司法为民“桥头堡”,高质量答好“人民司法答卷”的生动写照。
供稿| 西乡法院
作者| 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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