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4 17:05:2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凡、向荣
为确保到期小额贷款及金融担保借款的按时清收,更好地维护金融资金安全,2024年6月21日下午,汉中南郑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国辉、新集法庭庭长李凡、副庭长朱虹共同到汉中农村商业银行新集支行与新集支行行长邓飞、高台支行行长袁芳及支行信贷员就如何进一步加快涉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满足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等问题召开座谈会。
会上,通过逐一梳理分析后,张国辉专委提出对涉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全面了解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借款人、担保人是否在家或外出务工、有无电话联系及是否催收借款等信息,以便法院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另一方面法院对能够送达的案件,筛选借款主体清楚,金额明确的案件优先适用支付令,其后在通过诉前分流、并案审理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缩短审理周期。审理中,要审查是否存在借名贷款、盗名贷款等情形,要区分研判,依法处置,对于下落不明的借款人,建议金融机构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促使借款人出面解决问题,化解债务纠纷。李凡庭长就近年来金融借款的审判、执行态势以及审执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同与会人员通报、交流,共商对策。座谈会上,由新集法庭现场演示网络财产保全申请的步骤。
金融借款的资金安全,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南郑法院长期以来持续发挥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对金融机构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为当地经济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李凡、向荣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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