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告(第一期)

时间:2024-06-25 20:41: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关于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执行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严厉督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将本院已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付至本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令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被执行人名下已被查封但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交付至本院执行局,或与执行法官联系后,交付至指定停车场所。

二、确有正当理由无法移交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车辆的权属和占有、使用情况,并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据。

三、逾期交付车辆,且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无法移交理由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如有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等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广大群众向本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下落及其他财产线索,支持和协助本院开展执行工作。本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惩处。

鄠邑法院执行案件线索举报电话:

029—81499825

特此通告。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4日

 

附:责令交付车辆名单

 


供稿| 鄠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