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5 20:44: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帆
2024年6月,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
案情简介
原告白某与被告贾某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生活,同年12月,贾某在白某住房旁修建牛圈一间。2012年6月,双方在社区移民安置点修建二间三层砖混结构楼房,现由贾某居住使用。2018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白某出走后回到老家居住生活,但贾某却时常对其进行骚扰。白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处理。
办案经过
承办法官秉承“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经过实地走访勘探,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讲清说透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因势利导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在多次“背靠背”调解及反复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按照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中约定内容对房内物品进行处置,并在法官干警的见证下,由白某当场支付了全部案款,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和认可。
西乡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办理全流程,高效调解、当场履行,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 西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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