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5 20:41:5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斜口法庭化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是临潼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构建全流程、系统化的矛盾纠纷治理新模式及不折不扣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的体现!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张三到其承包的斜口街办某村某水库地1.22亩地里修剪石榴树时,发现该地被人用铁丝网围挡,道路被截断无法进入。
张三到组长处了解情况后得知李四承包了该水库,并用铁丝网将水库全部围挡。后张三和组长找到李四,李四称要租赁原告1.22亩的土地,并承诺每亩地1000元,并给张三果树一次性赔偿5000元,张三当场表示同意,李四称随后签订合同。
2018年3月李四认为该土地不足1.22亩,因二人对土地面积未能达成一致,致使双方未签订合同,几年来,张三因无法进入果园不能及时管理导致果园荒芜,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四返还张三的1.22亩土地、支付土地占用费及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张瑞松受理本案后,因案件涉及土地租赁纠纷及多次信访问题,对农村村民关系及社会稳定影响较为重大,遂邀请熟悉村情的村委会委员、特邀调解员等参与调解。
该案处理中,张法官多次前往勘验现场,走进田间地头,向水库管理员及村组了解水库承包、土地被淹情况及被告在涉案场地养殖的具体情况,以落实诉源治理为出发点,邀请村组成员及特邀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耐心细致地劝说,逐渐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办案法官从促进“三源治理”的角度出发,为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一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并当场履行4000元人民币,张三向李四出具收条,最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的妥善化解,系临潼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减少衍生案件,践行临潼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的一个缩影。人民法庭坚持以耐心化解邻里纠纷,以调解促进辖区稳定,实现“诉源+执源+访源”三重治理,真正做到案件事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民解忧。
来源| 临潼法院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