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安排部署“三项整治” 活动 促推审判质效提升

时间:2024-06-28 21:02: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6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第22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暨张军院长讲话精神、第2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三项整治”活动,会研究审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找准工作切入点。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妥善处理涉就业纠纷案件,开通民生保障绿色通道,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基本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更优法治保障。二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定期召开法官会议,对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法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西安法院劳动争议审判案例库和裁判指引,定期发布多发性、典型性案例,通过典型案件、精品案件的示范效应,提高审判人员的理论素养。三要建立多元化的调处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作用,推动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劳动争议纠纷源头化解。

 

会议强调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法院办公室工作,全市法院一要以“五型办公室”为目标着力打造过硬办公室队伍,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敏感度,做到参在前、谋在先,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以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带动法院工作有序运行。二要统筹选强办公室人员,根据办公室实际需求和岗位人员现实情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办公室工作意见》,及时配齐配强人员,保证司法政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三要切实提升办公室业务水平,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按照“全员参训、分类组织,立足岗位、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务求实效”的原则,举办全市法院办公室干警业务能力培训班,着力提升全市法院办公室司法政务保障能力,在建设“五型”办公室工作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会议要求

全市法院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部署,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把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涉土地案件,依法严惩侵害农民利益犯罪;深刻领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新理念新战略,依法严格保护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动力,为西安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响应。三要做好“保交楼、保回迁”工作的司法保障,及时根据全市工作大局调整工作重心,从讲政治的大局出发,主动作为、打通堵点,为全市“保交楼、保回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强调

“三项整治”是省高院党组立足当下,着眼全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正当其时、恰逢其势。全市法院一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和机遇,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同志要深刻领悟新的考核体系蕴含的丰富内涵,两级法院要抓住深入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契机,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深度自查和改革,树立正确的执法办案工作理念,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要高质量做好数据会商和研判,各区县法院要把各项数据分析透彻、分析全面,各法院院长要亲自研判、带头研判,对照数据分析,找准短板弱项,明确整改措施。三要认真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在业务条线上开展“专项整治”,中院各业务庭要承担起各自业务条线上对区县法院的质效提升责任,结合指标数据,有针对、有重点的指导基层法院开展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切实达到质效明显提升的效果;对区县法院开展“重点整治”,按照市中院领导对口联系基层法院的分工安排,实行包抓制度,开展“面对面”督导;对个别的具体案件开展“特殊整治”,区县法院首先要认真开展自查,如果发现存在作风问题或者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追责、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

“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是全省法院的一项重大工作安排。《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既与年初制定的《关于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一脉相承,也是落实省高院活动要求的具体办法,符合西安市人民法庭建设实际和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现状和需要。在下步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45+N”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切实将《方案》逐项落实落细、检查督导到位,切实提升办案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把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再向前推进。

会议还研究审定了其他议题。

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智平、姚建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晓宇,市纪委监委驻西安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西安中院党组成员吴新平,党组成员、副院长段红军出席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曼慧,执行局局长杨成哲,副局级审判员乔永立,各区县法院院长、政治部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 西安中院